勞動仲裁裁決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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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從立案到出裁決一般在45天內。公司如不起訴到法院的話,應該會主動履行。如果公司在裁決生效的情況不主動履行,即付錢,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法庭順利不代表公司給錢爽快,開庭后一般一個月內會結案。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xié)議,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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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zhí)行。當遇到關于勞動仲裁裁決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的問題時,我們也能及時解決勞動仲裁裁決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別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羅律師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