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的可認定為,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guī)定時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jīng)線路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須是本人不是全部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據(jù)《》的規(guī)定,職工有七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