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失敗,并且對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省級委員會再次鑒定。首次鑒定是由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根據《》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若再次失敗,說明傷害不屬于工傷, 對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最終鑒定結論,不可以申請仲裁,也不能提起行政。想要報銷只能通過的方法減少自己的醫(yī)藥費,如果自己上了醫(yī)療保險并且符合報銷的條件,那么其中一部分費用就會由國家來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2、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3、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4、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xié)議或者規(guī)定的。
5、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