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又稱長期整車貨運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nèi)容:
(1)托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2)發(fā)站和到站;
(3)貨物名稱;
(4)貨物重量;
(5)車種和車數(shù);
(6)違約責任;
(7)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以貨物運單作為貨物運輸合同(又稱零星貨運合同),應載明以下內(nèi)容:
(1)托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2)發(fā)站、到站及到站的主要鐵路局;
(3)貨物名稱;
(4)貨物包裝及標志;
(5)件數(shù)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6)承運日期;
(7)運到期限;
(8)運輸費用;
(9)貨車類型和車號;
(10)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11)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3.鐵路貨物運輸合同訂立的形式。
鐵路貨物運輸中,屬于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它整車貨物運輸,可以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4.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成立的合法手續(xù)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jīng)雙方在合同上簽認以后,合同即告成立。托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該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的貨物運單,由當事人雙方填寫,托運人必須在運單上簽名,托運人是社會組織的,還應當在運單上加蓋單位的印章。托運人對自己在運單上所填記事項,必須負完全責任。承運人在托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記后,合同即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