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二手房交易經(jīng)典糾紛

二手房糾紛不斷嘛,如何應對解決,看下面經(jīng)典案例。解析二手房糾紛。
一、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糾紛
下家逾期支付房款時,上家可以要求繼續(xù)付款之外,還可以要求下家支付相應的利息或合同中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上家還能根據(jù)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下家要注意的是,如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下家用銀行貸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時由于貸款政策調整或別的原因銀行未能足額放貸的話,下家仍然要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因為,合同的約定只能認為通過銀行貸款來支付房款的方式得到了上家允許,而不能認為下家可因此不需承擔逾期付款的責任。
二、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糾紛
上家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還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當?shù)睦碛?,比如下家未按時付款,否則要對下家承擔違約責任。這時,下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賠償損失,損失可以參考同類房屋的租金計算。
三、逾期辦理過戶手續(xù)引起的糾紛
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毀約而遲遲不去辦理過戶手續(xù),但下家想毀約時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辦過戶手續(xù),這時,下家如果對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盡早起訴,同時為避免上家另將房屋轉賣他人,最好將房屋進行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