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
序號

項 目
標 準
說 明
一
城鎮(zhèn)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 元 / 年 )
計劃單列市
深圳
24870.21
采用新的統(tǒng)計口徑
經(jīng)濟特區(qū)
珠海
19290.1
汕頭
11716.27
一般地區(qū)
17699.3
二
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 元 / 年 )
5624
三
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 元 / 年 )
計劃單列市
深圳
18752.87
經(jīng)濟特區(qū)
珠海
17422.11
汕頭
9987.4
一般地區(qū)
143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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