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離婚手續(xù)的時候,是一定要對夫妻間的共同財產以及債務進行分割的,而在婚姻法規(guī)定中,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是不能進行分割的,因此就要先進行區(qū)分財產,那么今天就跟承業(yè)律師小編一起來看看雙方都有房子離婚怎么分配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吧!
一、雙方都有房子離婚怎么分配
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jù)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于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二、結婚前買房離婚怎么分
(一)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于夫妻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jù)產權人的意愿。
(二)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雖然還沒有結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資買房,該房產就算二人否認共有財產,可以進行分割,分割方式按當時的出資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還貸在法律上有規(guī)定,婚前買房友一方支付首付的,該首付部分屬于個人財產,婚后還貸的部分屬于共同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分割。
(四)婚前父母買房《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法律依據(jù):新婚姻法解釋三全文,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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