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答疑:購房沒有出資但房產證有名字,離婚時應該如何分割

  核心內容:房產證上寫了名字但沒出錢,離婚時如何分割?下面,承業(yè)律師房地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相關的離婚房產分割知識內容。

律師答疑:購房沒有出資但房產證有名字,離婚時應該如何分割

  群眾疑惑:

  兒子的女朋友看我們和兒子要買房,就趕緊辦了結婚登記,并要求產證寫上她的名字,我們也不好拒絕。但房款都是我們付的。請問寫了名字就一定有份嗎?將來萬一離婚,怎么保護我們和兒子的權益呢?

  律師答疑:

  是的,寫了名字就有產權。因為物權法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fā)生效力。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jù)”。產權證記載內容是根據(jù)登記簿而來。

  產證上寫了幾個人的名字的,法律上為“共有”,“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物權法規(guī)定,共有人“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就是說,對家庭財產,除非明確約定為按份共有,否則都為共同共有。

  這兩種共有形式有什么區(qū)別呢?按份共有的,各共有人享有的份額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共同共有的,分割財產時有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沒協(xié)議的等分處理,可以考慮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

  因此,兒媳要在產證上寫名字又不出錢,最好的辦法是在購房合同加一句,房產為按份共有。然后保留房款由自己支付的付款憑證。這樣,分割房產時就會按照各自的出資額來確定份額并進行分割。父母的出資可以得到更好保護。 當然也可以事先約定分割方法,但實踐中不太可行。

刑事辯護中心 侵權法律中心
婚姻家事中心
執(zhí)行保全中心 財稅法律中心 醫(yī)事法律中心
訴訟服務中心 企業(yè)法律中心 承業(yè)風采風貌
承業(yè)新聞資訊 承業(yè)普法欄目
更多立即咨詢?

評論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里發(fā)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
返回頂部

遇到問題?請給我們留言

15310094552

微信掃一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