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為子女購買婚房的父母患上一種“婚房憂慮癥”。因為他們心中藏著一種不能明說的隱憂———怕兒女離婚會“離掉他們半輩子的血汗錢”。據(jù)了解,“婚房憂慮癥”與當前離婚率偏高關系很大,特別是有如家常便飯的“閃婚閃離”現(xiàn)象時刻撩動著父母的心弦……

記者請資深律師對這種中老年人“婚房憂慮癥”及相關的婚房糾紛問題進行“會診”,給予法律指導。
“婚房憂慮癥”困擾父母心
日前,60歲左右的王女士向記者訴說了自己的隱憂———
今年年初,女兒結婚了。女婿家里條件不好,新房是我和老伴拿首付15萬元買的商品房,由他們小兩口自己按揭付款。產權證寫的是女兒和女婿的名字。女兒女婿都說以后會把錢還給我們老兩口。最近,我和老伴都很擔心:小兩口總是好一天壞一天的,結婚時間不長,但老吵架,甚至有時鬧到要離婚的程度。我很擔心女兒一旦離婚,那套婚房會被當成夫妻共同財產給平分了。那樣的話,我們老兩口辛辛苦苦掙下的半個家當就白送給人了。我打這個電話沒讓女兒、女婿和老伴知道,畢竟我們都希望他們能好好過,不要鬧離婚。又怕他們真到離婚的地步。這些天,我睡不著就核計這事兒,想找個明白人討個主意。
王大娘的鬧心事兒并非個例,帶有普遍性。年輕夫妻結婚時沒太多積蓄,父母往往出資幫買婚房。然而,愛心支付的同時,長輩們心里想知道這筆出資在法律上是如何認定權利歸屬的。記者經(jīng)常會接到類似的咨詢。
潛在的婚房糾紛,如同籠罩在出資購房的父母頭頂上的一片陰云。
婚房糾紛相似為何兩種結果
“贈與婚房糾紛”在司法實踐中呈上升趨勢。近年來,法院審理過多起此類案件。
四年前,張某與靳某結婚了。男方父母貢獻了老兩口省吃儉用的積蓄25萬元,做首付款,給兒子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當婚房。新房的產權持有人是兒子和兒媳,貸款也由小兩口一起還。去年年初,小兩口鬧著要離婚,兒媳婦要求分房產。張某的父母不愿意血汗錢變成別人的,就讓兒子、兒媳歸還25萬元,將小兩口一起告到法院。遺憾的是,此案的最終結果張某的父母沒要回這筆錢。問題就出在當初張父給的是現(xiàn)金,也沒留下任何手續(xù)和相關證據(jù)。
而案情相似的另外一起案件卻得到相反的結果———
2003年,王某(男方)與尚某結婚。2007年,小兩口看中一套售價為30多萬元的房子,可他們的全部積蓄只有10萬元。王某便以夫妻名義向父母借款20萬元。當時,王某拿到錢后,還和妻子一起給父母寫了兩張借據(jù)(每張10萬元)。可這對夫妻入住新房才一年,感情就亮了紅燈。尚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王某離婚。王家人提出分財產要先償還當初買房時的20萬元借款。而女方堅持認為買房時王某父母墊付的20萬元屬于贈與財產,并非借款。今年年初,法院作出判決:20萬元的借款是王某和尚某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產生的共同債務,要由二人共同償還。王家父母要回了這筆錢。
為什么相似的案件會有兩種結果呢?
律師認為,兩起案件的關鍵點就在于借條上。張某父母沒借條,而王家父母有借條,讓兩起案子出現(xiàn)截然相反的兩種結果。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可分為借款和贈與兩種。如果借錢時不打借條且現(xiàn)金給付,一旦發(fā)生糾紛就很難保障債權人的權利。所以律師建議,父母在資助時要有借條,并應當注明款項的用途,讓自己兒女和他們的配偶在借條上簽名。面子事小,損失事大,一張簡單的借條能解決可能會出現(xiàn)的很多棘手問題。
專家支招對癥下藥
上面分析的婚房糾紛比較普遍,發(fā)案數(shù)量最多。相關律師還列舉了幾種常見婚房糾紛,并給讀者開出法律藥方。
病癥:準婚房糾紛。小王與女友在戀愛期間買了一套兩居室的房子。房款由小王父母墊付。為表達自己的愛意,他在產權證上寫上女友的名字。后來,二人感情破裂。他將女友告上法庭要房,卻因為提供不出任何證據(jù)證明其對房屋產權的所有權而輸了官司。女友是產權證持有人,就足以表明其對房屋擁有所有權。
對策:小王和其父母對房產處于完全失控狀態(tài)。此類婚前房產糾紛不在少數(shù)。父母可要求兒女和其男(女)友寫一份借款證明。一旦發(fā)生糾紛,至少可要回出資款。
病癥:贈與意思不明確,導致子女離婚時發(fā)生房產糾紛。
對策:父母為子女買婚房,應當認定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建議贈予自家孩子時,明確指出贈予對象,并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贈予手續(xù),在公證書中明確約定贈予自己的子女。
病癥:一些父母覺得出資買房就有房子所有權。等出問題、生糾紛了,這些父母束手無策,幾乎沒證據(jù)或證據(jù)收集難度相當大。
對策:父母購買房產時,直接辦理自己的房屋產權,然后借給子女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