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要是需要打官司的話,說明他們之間產生了爭議,只能通過法院進行解決。此時,為了能夠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利益,當事人還會委托律師幫助自己。那么,離婚需要打官司嗎,打官司需要多少錢?下面承業(yè)律師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相關知識。
一、離婚需要打官司嗎,打官司需要多少錢
離婚是否需要打官司是取決于夫妻雙方是否能夠達成一致。若只有一方要求離婚,且對上述離婚需達成一致的內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則要去法院訴訟離婚,那就需要打官司了。
1、離婚案件的訴訟費,不涉及財產分割的,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2、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增交訴訟費;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增交。
二、離婚起訴的期限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2、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二次起訴最好間隔6個月。
三、離婚起訴的流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场⒆C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準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fā)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以上就是承業(yè)律師小編對離婚需要打官司嗎,打官司需要多少錢的相關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離婚打官司這還需要根據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分析、計算,如果不涉及財產的話,那么一般是10-50元,但如果需要對財產做出分割的話,那么訴訟費就要根據涉案財產來收取。